牙一家小助手 发表于 2023-3-27 12:07:23

北京4月20日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费和耗材价格治理,北大口腔5450元,价格均须备案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3月26日发布《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北京将于4月20日开始开展全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

重点工作包括:
一、制定本市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

全市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为4300元
其他区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按国家指导意见调控目标为4500元
城六区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为5000元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调控目标为5450元

备注:
1.城六区指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2.医疗机构直属分支机构,如门诊部、分院可按总院价格调控目标执行。

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指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完整治疗周期内的单颗常规种植牙相关医疗服务收费的总和。
为开展单颗常规种植须进行的拔牙、牙周洁治和根管治疗,以及所需的种植体系统和牙冠产品,不计入价格调控目标,按照现行政策单独收费。
需要进行植骨或软组织移植的,不属于单颗常规种植范畴。

二、规范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废止76项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三、认真落实口腔种植相关耗材集采结果

种植牙相关耗材按本市有关规定“零差率”销售。

四、加强费用控制和监督管理

*全市所有开展口腔种植服务的医疗机构,均应按要求填写《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及整体费用备案表》
公立医疗机构向市医保局备案;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机构所在区医保局备案。
本市非公立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还应同步填写《口腔种植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备案表》并向区医保局备案。
上述备案表医疗机构加盖单位公章后,最迟于4月10日前报市、区医保局备案管理(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

*对于具备开展单颗常规种植牙治疗条件的患者,医疗机构须提前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告知本机构价格调控目标,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方原文链接:http://ybj.beijing.gov.cn/zwgk/2020_zcwj/202303/t20230324_2944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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