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出新规:单颗种植牙医疗服务费不超 4500 元
文 /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辉通讯员 粤医保
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全省 21 个地市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分为 3 个价区,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为不超过 4500 元。
规范整合 15 项口腔种植服务项目
《通知》指出,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 " 服务项目 + 专用耗材 " 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按照 " 产出导向 " 的基本原则,根据《立项指南》要求规范整合广东省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原广东省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的口腔种植类项目整合修订为 15 个主项目,清理废止原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不再使用和重复的 15 个项目,将现行市场调节价的牙种植体植入术和种植即刻修复术项目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项目。
21 地市分为 3 档口腔种植服务基准价
《通知》强调,全省 21 个地市分为 3 个价区,基准价为第二价区最高指导价,第一价区可在规定的基准价基础上适当上浮 5%-20%,第二价区可下浮 0%-5%,第三价区须下浮 5%-20%。各地市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项目要素,在价区范围制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具体价格。
单颗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不超过 4500 元
《通知》明确,广东省单颗常规种植牙按照 " 诊查检查 + 种植体植入 + 牙冠置入 " 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整体调控。广东省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为不超过 4500 元,并作为第一价区和第二价区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调控目标;第三价区下浮 5%,调控目标定为 4300 元。
来源 | 羊城晚报 · 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责编 | 杨楚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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